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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展位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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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展示区(54㎡起租) |
特装展示区(36㎡起租) |
标准展位(3m×3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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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元/㎡ |
700元/㎡ |
6200元/个 |
A区:6200元/个 B区:5800元/个 C区:5200元/个
备 注:
标准展位基本配置:包括(3m×3m)展位(三面围板、一块楣板、一桌两椅、两个射灯、220V电源插座)。
空地:不含任何配套设施,由参展单位自行或委托设计、装修。
(二)、广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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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 面 |
封 底 |
封二/扉页 |
封 三 |
彩色内页 |
黑白内页 |
文字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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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元 |
10000元 |
8000元 |
6000元 |
3000元 |
1000元 |
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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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券 |
请 柬 |
手提袋广告 |
彩虹拱门 |
喷绘广告牌(2m×2m) |
气球+条幅 |
大会证件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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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万张 |
5000元
/500张 |
8000元
/千个 |
3000元/个 |
2000元/块 |
3000元/组 |
20000元/类 |
※注意事项:
(一)参展商按“参展申请表”要求填妥表格加盖公章后传真或邮寄至组委会;
(二)参展商在得到组委会认可后一周内将参展费用电汇至组委会。到帐后,组委会正式确认展位,并向参展商寄发《展位确认书》;
(三)展位和广告位的分配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分配。
(四)组委会在规定时间内向参展商寄发《参展商手册》,告知参展展品运输、展台布置及住宿酒店等应注意事项,协助参展商方便、高效完成参展活动;
(五)为保证展会整体形象,组委会保留与展商协商并最终调整展位的权力,展位平面图以组委会最后确认为准。
(六)展会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3月16日,超此时间,将不保证刊登会刊。
(七)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组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