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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工院完成管道储运公司委托储罐密封油气监测分析项目

  今年入夏以来,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的储罐多次遭雷击失火,由于扑救及时,未造成重大损失。事故调查表明:这几次雷击起火的原因之一是储罐一二次密封之间的油气浓度达到或超过可燃气体爆炸下限。为此安工院受徐州管道储运公司委托,于8月14日至9月26日对仪征输油站、宁波大榭岛油库、天津南疆油库等地的19个储罐共计304个密封位置的油气样品浓度进行了检测,同时取回5种油品(阿曼、旱戈、杰诺、鲁宁线和吉拉索)的样品。采用气相色谱法对样品进行了成分分析,并采用ASTM E 681-04方法测试了5种油品的挥发性气体的爆炸下限(LEL)。检测结果表明:宁波大榭岛油库储罐一二次密封之间的油气均未达到爆炸下限,仪征输油站有5个油罐二次密封之间的油气达到爆炸下限,5种油样的LEL均在1%~2%范围内。现已全面完成委托任务,为相关部门分析研究装置密封效果提供了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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